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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开发署驻华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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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03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协会(ieep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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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国实施公共发展援助的主力部门,其项目遍及世界五大洲,拥有的技术得到全球公认,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业务主要有以下五类:水资源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小区污染、自然资源管理和温室气候变化。法国开发署与中国的合作可以追溯到2003年12月。之后,其设立在北京的驻华代表处业务迅速发展。为了配合中国的西部开发战略和减少地区差异,法国开发署提出,贷款资助的领域主要考虑西部五个省市: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以及湖北和湖南两省。从刚开始的森林种植、水土保持项目,到建筑节能、电气化铁路的开发,再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从2004年到2006年为止,法国开发署与中国的合作项目资金总额达2.205亿欧元,其业务主要覆盖能源生产、铁路及城市交通和城市发展。
2004年以来,法国开发署提供的贷款主要针对以下领域的能源节控项目:
能源生产及能源节控:法国开发署支持推广以下能源的使用:低耗能源、清洁能源、低排放二氧化碳的能源(如使用天然气的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小型水电、生物质能),以及能源使用领域中能源消耗的优化。
铁路运输和城市交通:法国开发署支持铁路电气化项目、减少公路运输需求的项目、以及城市交通改善项目(城市规划、交通管理、低能耗和清洁能源交通系统)。
城市发展:法国开发署参与建筑系统、城市供暖和空调系统的改进项目(建筑标准的改进、建筑能耗的优化),同样也参与城市垃圾管理项目,尤其是利用垃圾产生的沼气发电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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