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应对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政策研究

2015-11-10 11:11Source: 国际生态经济协会(IEEPA)中文

简介:郝吉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会长、中国工程院士、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主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2015年年会发言精选(2015年11月10日全天)

课题组中方组长:郝吉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会长、中国工程院士、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主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

课题组外方组长:Lars-Erik Liljelund(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合伙人、瑞典环保局前局长)、Michael P・(中圆点)Walsh(国际专家、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前董事会主席)

长期以来,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城市空气质量和酸雨等方面。特别是复合型大气污染近年来日益突出,中国管理资源和研究资源都大幅向常规大气污染防治倾斜。这也导致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的关注低于对常规大气污染物的关注。在控制非道路移动源空气排放方面,中国现有的污染物控制政策并未把短寿命气候污染物控制作为工作目标,缺乏统一监控和监管。中国现有统计体系未把短寿命气候污染物纳入污染物排放量,较难确定非道路机械排放实际水平。

主要政策建议:一是制定并完善相关排放法规、标准及政策。对于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应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并基于减排的最佳实用技术规定相应的排放限值。制定针对新的和在用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海洋船舶排放削减的法规,力争2020年达到国际最佳实践水平的目标。到2018年1月1日,中国普通柴油中的硫含量将不高于10 ppm,中国应考虑在“十三五”期间跨越到欧Ⅳ阶段非道路排放标准,甚至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四川盆地、东北及其他高污染地区更早实现跨越。

二是建立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和非道路移动源污染减排管理体系。在短寿命气候污染物监管方面,应将黑碳和臭氧控制目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体系中,并制定包括甲烷和氢氟碳化物在内的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减排行动方案,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根据其主要来源确定主要监管部门和协作部门。环境保护部应建立国家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管理体系,包括企业信息公开、生产一致性、在用符合性、环保召回、环保标志等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公开产品环保控制相关信息。地方环保部门应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抽查、低排放控制区、环保升级治理、加速淘汰等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加强能力建设,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针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主要排放源和重要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监测与监管网络,建立非道路移动源油品质量监管网络,提高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和非道路移动源开展环境监管的水平。

三是借鉴美国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领域的成功经验,在“十三五”期间尽快组织实施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重点开展道路柴油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等关键柴油机领域的清洁化专项工程。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车辆和发动机上尽可能快地安装颗粒物捕集器等先进技术,使细颗粒物质量浓度和粒数浓度、黑碳等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四是强化科研技术创新应用和行业减排国际合作,加强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对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协同效应的研究工作。政府应持续加大投入,推动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和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控制最佳实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对于黑碳和臭氧,应与其他大气污染物的统计核算体系保持一致,并加强多污染物和多污染源减排协同收益的定量评估和分析方法研究。对于甲烷和氢氟碳化物,应完善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建立相关大数据监管和控制决策平台,并完善相关科研和监管数据的公开和共享机制。在建立减排战略过程中,应充分参考和利用现有的针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治理的多边国际合作机制。